四川建设职业教育集团项目建设等评选及奖励办法(暂行)
为进一步调动集团成员单位参与建筑职教集团工作的积极性,推动职教集团各项工作更加高效规范化运作,特制定四川建设职业教育集团项目建设等评选及奖励办法。
一、评选范围
1、本年度参与并完成集团项目建设或课题研究的单位;
2、本年度内参与集团调研报告、案例或论文征集并获奖的团体或个人;
3、本年度内参加集团组织的教师企业实践表现优秀的个人;
4、参加集团组织的技能大赛获得优异成绩的单位或个人;
5、在集团对外宣传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或优秀通讯员。
二、评选及表彰时间
1、每年9-10月对当年度参加教师企业实践的游戏教师及带教师傅进行评选及表彰;
2、每年10-11月,对集团各成员单位参与集团对外宣传工作的优秀通讯员及单位情况进行评选及表彰;
3、每年11月至12月,对本年度内参与集团项目建设或课题研究的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并于次年一月召开的理事会上进行表彰;
4、每年11月至12月开展报告、案例及均论文征求活动对入围文章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并于次年一月召开的集团理事大会上进行表彰;
5、每年12月,对参与集团组织的技能大赛的师生员工进行成绩认定,并于次年1月在集团召开的理事大会上对大赛获奖者及优秀组织单位进行表彰。
三、奖励办法
颁布表彰决定,向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获奖证书,奖励费用由相关单位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宣传推广
集团将充分利用报纸、网站等多种形式对获奖单位及个人进行宣传报道。
五、成果运用
获奖单位有优先选择参与集团各项活动的权利,对于技能大赛获奖的优秀学生有优先选择到集团内企业实习或就业的权利,优秀科研成果可由集团负责联系在相关的刊物上发表。
六、 本办法自集团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